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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女孩見面只是兩天前的事情。




她出現在捷運站的二號出口,
我其實早就看到她了,
嗯,還是那麼的完美。

我把視線移到別的方向,
那並不是故意的,
是一種潛意識吧?
我在盤算著該怎麼說出好久不見的第一句話。

「你明明就看到我了,還假!」她打破了這個承諾

心漏跳了一拍,
我才想起,我應該保持的鎮定。

這時,我終於可以好好看見她的容貌,
或許妳說的對,眼睛永遠是我欣賞一個女生的第一步,
那天說的那套理論根本就是不想承認被說中罷了。

我跟她在路上途中,
她說了一套正妹理論,我看了她許久。

「幹嘛?」她的眼睛骨碌碌的看著我。
「妳說男生都喜歡看正妹,那我現在正在看呀。」理所當然的語氣。
「白痴。」心,漏跳了第二次。

++

我的腦海一直上演王牌冤家的劇情,
這四年來,我一直不斷的告訴自己遺忘,
但是在那個潛意識或是某種命中注定吧,
我還是會不斷的回到那個地方、那個情緒,
遇見那個我好像已經遺忘的人,
可是我忘不了。

這是一個輪迴?認了。

妳知道我要的是什麼。
我也知道妳沒辦法給我的是什麼。
可是我還是付出了,還是經歷了。
而你也接受了。

我是否可以告訴自己妳也在給我那個小到不行的希望呢?

妳給我一個希望,
我則憑藉著它走過來。

今天又會跟妳見面。

漏跳第三拍的心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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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iwan165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