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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二的時候想到這件事情。

什麼是被原諒的年紀呢?

我想就是年輕的時候吧?

那怎樣算是年輕呢?

我舅舅已經兩個小孩了,一男一女,35歲,
但是我還是覺得他很年輕呀,還是覺得他跟我的距離是這樣的近,
不會因為他已經有事業有家庭,而覺得他成熟或什麼的。

年輕,大概指的就是我們現在這個年紀吧?
哦,這個年紀感覺上,做的事情好像已經快要沒辦法被原諒了。
我指的年紀是17-23歲這一段,
我總覺得不論在這段期間做了什麼瘋狂的事情,
都會被原諒,也就是說,別人會覺得因為你是年輕人,所以這樣做很正常。
如果,你30歲,有了一個還算穩定的工作,一個穩定打算結婚的女友,
那你能夠在冬天半夜一點上合歡山?能夠在秋天跑到奧萬大,只為了看楓葉?
或者跑到彰化山區去偷採荔枝?或者去採西瓜?

不,只有年輕的這個時候可以做。

更深一步的想,我又覺得不應該這麼年輕就被一個工作或者一個決定,
就被固定一生,或許這樣起步早,可是,想到就很恐怖,
一個決定,就只要一個決定,你的一生就這樣子了。

我不願意。我想要在這段年紀,甚至是往後沿伸個五年,到28歲之前,
我想要做我想做的事情,去找多樣的工作,
我知道這樣起步晚,這樣會輸同期的同學許多,
這樣會沒辦法對家庭,對家人有個穩定的避風港,
但是,我只不想要就這樣子被決定一生。

我想要在這個可以被原諒的時候,做些事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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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iwan165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